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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04 来源:办公室 点击量:

2016年,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濮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开发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

2016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0条,其中开发区要闻信息795条,通知公告信息8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6条,重点领域信息382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创双优”活动信息3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党政领导政府机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党政领导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部门管理职能、内设机构、主要领导成员等信息。

2、规范性文件公开。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以管委会和管委会办公室名义下发的各类文件、通告等。以部门名义下发的对全区具有普遍约束力和指导性的文件、通知等。通过开发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不涉密规范性文件5条。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发区制定《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及时更新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

4、工作动态类。围绕党工委管委会中心工作,发布招商动态、企业动态、园区动态、各乡(镇、办)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反映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5、增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创双优”活动专栏。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工作部署、工作简报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今年以来,共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

1、制度保障。出台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和《值班读网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信息发布的规范性、信息处置的及时性和应急性,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2、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制度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通知公告”“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工作信息”等17个栏目。及时发布并更新部门机构组成及其职能,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通知公告等信息上网展示,体现政府网站信息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3、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展示。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网络信息中心对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和提升,在党政公开专栏处,增设专栏,集中展示“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为进一步增强开发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科学化,经管委会研究,对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为加强开发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成立网络信息中心(电子政务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人,负责电子政务整体工作;工作人员2人,负责日常性工作。

(五)制度建设

为使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业务培训

2016年4月、10月、11月,先后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邀请市委市政府多名专家主讲,针对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围绕政务信息的采集编写、报送等重点内容,就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信息公开上报流程等方面,深入浅出的阐述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意义。培训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主题鲜明,指导性强,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推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开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区直单位、乡(镇、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信息发布不够及时,部分栏目更新速度迟缓等。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区直各单位、各乡(镇、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信息都要主动公开;及时、规范做好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发挥区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加快政务信息查阅中心的建设;强化文印室、档案室等查阅场所服务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乡镇、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创造便利条件。

(三)不断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重点推进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焦点等问题公开,着重抓好行政权力清单、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结果公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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