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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金堤河近期专项工作方案 (2017年10月——2018年6月)
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濮阳,进一步做好金堤河河道综合整治,切实解决金堤河存在的问题,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根据《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7〕52号)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金堤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有关要求和部署,以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为主要内容,坚持党政领导,强化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注重部门联动,尊重地域水情和治水规律,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推进河道综合整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金堤河清障,达到河岸无垃圾、无杂物、无违建和河面无漂浮物的“四无”目标;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河道范围内沿河违法排污口全部截流或封堵。金堤河水质达到Ⅴ类。
2018年,金堤河面源污染控制得到有效控制。金堤河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Ⅴ类;金堤河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
三、主要任务
(一)设立河长公示牌,加强河道巡查(2017年10月)
河道四级河长公示牌要按照《濮阳市河长制工作河长公示牌设立方案》的要求,全部统一树立河长公示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017年10月底前全部上岗,严格按照《濮阳市河长制工作河长巡查制度》要求开始巡河,并对发现问题按要求及时处理或上报。(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督导协调)
(二)全面实行河道保洁制度(2017年10月)
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巡河员、保洁员、监督员制度。由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责任主体,负责河道日常保洁;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专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水利局负责行业监管)
(三)开展河道清障(清河)专项行动(2017年底前)
主要是清理濮阳市境内金堤河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阻水土坝和作物、平河种植、非法养殖、水闸、桥梁等附属物设施周边区域的垃圾、废弃物、堆积物、网箱、围网、打捞河面漂浮物等。达到河岸无垃圾、无杂物、无违建和河面无漂浮物的“四无”目标,保障河流水质。
对于两省交界河段,由范县、台前县负责与山东聊城市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清障任务。
(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水利局负责行业监管)
(四)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2017年12月底前)
按照市、县河长办出台的联合执法制度,开展环保、渔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专项联合执法活动,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电毒炸鱼、非法排污、拒不拆除的违章建筑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和强制清除,逐步恢复金堤河自然生态环境。对破堤取土等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由各县区负责,市级河务部门及河道管理部门协助,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查处,务必于2018年4月底前恢复原貌,保障堤防安全。(市水利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
(五)开展河流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1)金堤河濮阳县段:(2017年年底前)
完成濮阳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在青碱沟下游河段人工生态湿地建设,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一步处理,确保河流水质达标。(濮阳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行业监管)
(2)金堤河范县段:(2017年年底前)
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强化脱氮除磷设施同步提标改造,重点推进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和范县濮王污水处理厂“加严提升”改造(处理规模维持现状),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规模达到205万吨/日,新增中水回用管道6.4公里;积极推进范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濮王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建设。(濮阳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行业监管)
(3)金堤河台前县段:(2017年年底前)
全部完成入河排污口封堵截污,确保污水分质进入相应污水处理厂;因特殊情况不能封堵的工业企业排污口,全因子执行地表水Ⅴ类水质表针,并规范入河口方式,在污水管道入河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市环保局联网。(濮阳县、范县、台前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行业监管)
2、对沿河排污口排查封堵(2017年11月底前)
在金堤河河道排污口处设置污水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入河水质。对沿河排污口全面排查,对每个排污口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资料,并设置标志牌。无责任(认领)单位的排污口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封堵。(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水利局负责行业监管)
3、完成沿河村庄改厕(2018年6月底前)
2017年10月完成金堤河沿河两侧500米范围内农村改厕普查。积极争取国家省农村改厕项目资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魅力小镇建设,2018年6月前每个县区重点培植基础条件好的村庄1-2个,先期开展试点,推行水冲式或三格化粪池卫生厕所改造,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积极推行环卫城乡一体化机制,加大农村污水管网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卫生问题。(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爱卫办、市委农办、市住建局负责行业监管)
(六)开展河道绿化专项行动(2018年6月30日前)
以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与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契机,沿金堤河河道建设3904亩河道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加强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管护,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市林业局负责行业监管)
四、职责分工
根据《濮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副市长王天阳任金堤河市级河长,负责金堤河河长制工作,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本河道近期专项方案的落实,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工作。各县区各级河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作为本河道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金堤河所在本县区的河道综合整治任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市级河长全面掌握本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信息沟通、关系协调、任务分解、跟踪落实等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行业监督责任,督促各县区本行业工作落实。
五、保障措施
1、完善制度,加强组织领导。金堤河市级河长为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各县、区要按照县、乡、村三级分级分段设立河长,跨县(区)、乡(镇、办)、村的河流由上级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河流所经村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河长。各级河长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金堤河的治理力度,确保治理成效。
2、部门联动,落实目标责任。金堤河各级河长办牵头全面推行“河长制”,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金堤河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市级河长负责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对口协助单位市公安局受市级河长委托,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分办、督办等工作。各县级河长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金堤河综合治理负责,要制定当地分解落实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环保、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利、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该河道上下游各级河长、各级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3、筹措资金,完善各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统筹安排河道治理各类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用好税收、价格、补偿、奖励等优惠政策获得资金来源,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金堤河污染防治等任务,建立长效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金堤河管理保护的沟通协调机制、综合执法机制、督查督办机制等机制建设,加强与山东省聊城市的沟通协调,从防汛信息通报、工程管理协同、水政联合执法、洪水及灌溉用水调度、工程综合治理等方面进行资源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通过两地的河长、金堤河管理单位之间的多种渠道及时互通情况,互相协作,达到团结治水、互利共赢的目的;切实加强河流管护队伍建设,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鼓励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监督员、河道志愿者等。
4、严格奖惩问责。市级河长对各县区河长实施督导、通报、约谈、考核、问责,实行一周已通报制度,对工作进展落后,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区河长进行约谈、问责;各地党委、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逐个河段、逐个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详细时间表,实施奖惩问责。
附件:濮阳市金堤河近期专项工作台账
2017年10月23日
附表:
濮阳市金堤河近期专项工作台账
序 号 |
河流 名称 |
市级 河长 |
对口协助单位(牵头) |
工作 任务 |
具体治理措施 |
协助单位 |
协助单位 责任人 |
属地管理 责任单位 |
属地管理 责任人 |
具体 责任人 |
时间节点 |
1 |
金
堤
河
|
副 市 长
王 天 阳
|
濮阳市
公安局
|
设立河长公示牌,加强河道巡查 |
河道四级河长公示牌要按照《濮阳市河长制工作河长公示牌设立方案》的要求,全部统一树立河长公示牌。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017年10月底前全部上岗,严格按照《濮阳市河长制工作河长巡查制度》要求开始巡河,并对发现问题按要求及时处理或上报。 |
市公安局 |
冯曙宏 |
濮阳县 范 县 台前县 开发区 |
第一总河长: 张宏义、王秋芳、常奇民、陈晓华 总河长:孙庆伟、赵丽玲、王俊海、邵平 |
孔伟、范县县委副书记、高少甫、王连波 |
2017年10月 |
2 |
河道保洁 |
建立河道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巡河员、保洁员、监督员制度。由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和管理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明确责任主体,负责河道日常保洁;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专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 |
市水利局 |
田晓炜 |
濮阳县 范 县 台前县 开发区 |
第一总河长: 张宏义、王秋芳、常奇民、陈晓华 总河长:孙庆伟、赵丽玲、王俊海、邵平 |
孔伟、范县县委副书记、高少甫、王连波 |
2017年10月 |
濮阳市金堤河近期专项工作台账
序 号 |
河流 名称 |
市级 河长 |
对口协助单位(牵头) |
工作 任务 |
具体治理措施 |
协助单位 |
协助单位 责任人 |
属地管理 责任单位 |
属地管理 责任人 |
具体 责任人 |
时间节点 |
3 |
金
堤
河
|
副 市 长
王 天 阳
|
濮阳市
公安局
|
河道清障(清河) |
开展河道清障(清河专项)行动,主要清理濮阳市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违章建筑、阻水土坝和作物、平河种植、非法养殖、水闸、桥梁等附属物设施周边区域的垃圾、废弃物、堆积物、非法养殖网箱、围网、打捞河面漂浮物等。达到河岸无垃圾、无杂物、无违建和河面无漂浮物的“四无”目标,保障河流水质。 对两省交界处的河段,由范县、台前负责与山东聊城市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清障任务。 |
市水利局 |
田晓炜 |
濮阳县 范 县 台前县 开发区 |
第一总河长: 张宏义、王秋芳、常奇民、陈晓华 总河长:孙庆伟、赵丽玲、王俊海、邵平 |
孔伟、范县县委副书记、高少甫、王连波 |
2017年底前 |
4 |
联合执法 |
按照市、县河长办出台的联合执法制度,开展环保、渔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专项联合执法活动,对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非法电毒炸鱼、非法排污、拒不拆除的违章建筑等突出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和强制清除,逐步恢复金堤河自然生态环境。对破堤取土等影响堤防安全的行为,由各县区负责,市级河务部门及河道管理部门协助,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查处,务必于2018年4月底前恢复原貌,保障堤防安全。 |
市公安局市水利局
|
冯曙宏 田晓炜 |
濮阳县 范 县 台前县 开发区 |
第一总河长: 张宏义、王秋芳、常奇民、陈晓华 总河长:孙庆伟、赵丽玲、王俊海、邵平 |
孔伟、范县县委副书记、高少甫、王连波 |
2017年12月底前 |
濮阳市金堤河近期专项工作台账
序 号 |
河流 名称 |
市级 河长 |
对口协助单位(牵头) |
工作 任务 |
具体治理措施 |
协助单位 |
协助单位 责任人 |
属地管理 责任单位 |
属地管理 责任人 |
具体 责任人 |
时间节点 |
5 |
金
堤
河
|
副 市 长
王 天 阳
|
濮阳市
公安局
|
河流污染防治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任务: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 |
市爱卫办 市委农办 市住建局 |
吕振超 吴海芝 史周民 |
濮阳县 范 县 台前县 开发区 |
第一总河长: 张宏义、王秋芳、常奇民、陈晓华 总河长:孙庆伟、赵丽玲、王俊海、邵平 |
孔伟、范县县委副书记、高少甫、王连波 |
2017年年底前 |
2、对沿河排污口排查封堵 |
2017年11月底前 |
||||||||||
3、完成沿河村庄改厕 |
2018年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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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河道绿化 |
以冬春农田水利建设与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契机,沿金堤河河道建设3904亩河道防护林、水源涵养林等生态隔离带,加强植树造林和森林抚育管护,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 |
市林业局 |
王少鹏 |
濮阳县 范 县 台前县 开发区 |
第一总河长: 张宏义、王秋芳、常奇民、陈晓华 总河长:孙庆伟、赵丽玲、王俊海、邵平 |
孔伟、范县县委副书记、高少甫、王连波 |
2018年6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