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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做好区级河长巡河的工作提示
各区级河长,区直有关单位:
按照市总河长、市长杨青玖指示精神和市河长办《关于实行县级河长巡河日报制的通知》要求,自10月13日开始,市河长办对各县级河长巡河实行日报制,全面统计河长巡河情况。
各区级河长要积极巡河履职,协调解决河道突出问题;区直协助单位要做好巡河记录,认真填写河长巡河统计表;区河长办将积极做好巡河发现问题的督办落实。
(联系人:颜 超 联系电话:15139345345)
2018年10月13日
附件:
开发区河长巡河情况统计表
区级河长 姓名 |
职务 |
巡河时间 |
巡河发现问题 |
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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