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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 交办函
时间:2019-11-29
来源: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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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习镇人民政府:
2月1日下午,市河长办下达交办函《关于整治金堤河非法采砂问题的通知》(编号〔2019〕1号),金堤河新习镇史张庄史凤琴非法采砂船再次进入河道非法采砂。按照省市河长制工作会议暨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意见》(豫政办〔2018〕5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深入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濮政办明电〔2018〕111号)等文件要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河(湖)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河段的采砂管理工作。
为杜绝非法采砂行为,需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具体事项交办你镇如下:
1. 动员、监督非法采砂点自行吊离拆除采砂船、水上浮筒、吊杆作业架等设备,永不复采;
2. 做好砂场平整等工作,达到“四清一平”标准;
3. 加强乡村级河长巡河履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问题反弹,留存照片视频等资料。巡河履职情况自2月3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17:00前报区河长办,区河长办将及时报告副总河长、总河长及第一总河长。
联 系 人:颜 超 联系电话:6689629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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