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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的 通 知

时间:2019-11-29 来源:河长制办公室 点击量: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已经区河长制办公室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乡(镇、办)、各成员单位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电话:6689629,邮箱pykfqhzb@163.com)。区河长办将时间节点,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督查并通报。

 

 

2019年6月12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河长制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治理(以下简称“四水同治”),结合《濮阳市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濮河办〔2019〕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管理保护,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工作目标

2019年,坚持“全面打基础、集中补短板、全力强监管、稳步求发展”的基本思路,压实压牢河长责任,聚焦管好“盆”和“水”,确保全区水资源得到进一步管控,水域岸线管护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进一步见效,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进一步修复,执法监管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二、主要工作指标

(一)水资源管控指标。到2019年底,水利工程供水能力稳定在1亿立方米,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全市要求范围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达到75.5立方米/万元、30.9立方米/万元,有效灌溉面积稳定在2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稳定在0.64,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1.4%以上。

(二)水域岸线管护指标。到2019年底,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综合整治、垦坡种植倾倒垃圾专项治理等行动,全面完成金堤河、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总干渠、濮上河、顺河沟等4条主要河渠沿线垃圾乱堆、垦坡种植、违章建(构)筑物等4类问题整治任务;区级管理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完成70%以上。

(三)水污染防治指标。到2019年底,持续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开展交通运输业污染防治;辖区内第三濮清南中原路桥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濮水河人民路桥断面、顺河沟濮瑞路桥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V类水质;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

(四)水环境治理指标。到2019年底,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黄河、海河两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逐年提高;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9%以下;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实施农村人居水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农村坑塘沟渠等水环境治理。

(五)水生态修复指标。到2019年底,完成国储林金堤河廊道绿化项目建设,加强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骨干河道生态林带建设;配合全市加强湿地保护,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修复能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探索区内水系连通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跨区域水系互联互通。

(六)执法监管水平指标。持续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初见成效,河湖综合管理执法体制逐渐明晰,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稳步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持续形成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三项工作

(一)开展河长巡河。充分发挥区三级河长在常态化治河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省总河长、省长陈润儿1号总河长令《关于进一步开展河长巡河的通知》和市区《河长制河长巡河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区级河长每季度巡河1次、乡级河长每月巡河1次、村级河长每月巡河4次,切实履行河长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当前正在开展的河湖“清四乱”行动、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等行动为抓手,全力解决河湖存在问题,形成“河长牵头抓总,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区河长办牵头,各区级河长协助单位、各乡(镇、办)及区三级河长负责落实)

(二)抓好“一河(湖)一策”方案贯彻落实。区三级河长要按照“一河(湖)一策”方案明确的河湖管护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切实抓好问题、目标、任务、措施及责任“五个清单”落实,逐步提升河湖综合整治水平,改善河湖生态面貌。(区河长办牵头,各区级河长协助单位、各乡(镇、办)及区三级河长负责落实)

(三)做好河长制湖长制水体延伸覆盖。对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沟渠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坑塘等农村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范围,明确责任河长,实现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区河长办牵头,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四、推进四项行动

(一)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在现有阶段性成效基础上,重点做好集中整治与巩固提升工作,实施“四乱”台账清单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坚决整治清理不彻底不到位、整治后反弹、新发生新出现“四乱”问题,建立“四乱”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合力有序推进“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活动,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2019年7月底前,“清四乱”基本完成,再利用半年时间开展回头看,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反弹隐患较大、水生态敏感等区域,切实清除问题存量,2019年12月底全部完成清理整治任务。(区水利局牵头,区环保、农业、畜牧、规划建设、公安、国土等单位参与,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二)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濮阳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三年行动计划河湖划界确权专项方案》,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先划界、后确权”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建立以水利牵头、多方协作、分工明确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快完成调查测量相关工作,逐步厘清河湖及水利工程管控边界。2019年底前,配合全市完成4条区级以上河流、市管水利工程的管护范围划定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划界成果。(区水利局、国土局牵头,联合市河道管理处等,区农业、环保、规划建设等单位参与,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三)持续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落实部门联防联控、区域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线索移交、群众举报监督等机制。创新水利、国土、环保、交通、公安联动执法模式,健全河砂监管责任,层层落实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全面建立“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区级河长牵头,区水利局协调市河道管理处等,区公安、环保、新习镇等单位共同参与落实)

(四)扎实开展全域清洁河流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长制落实,开展河流清洁行动,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乡村河湖的垃圾整治工作。整治入河排污口,在2018年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围绕“查、测、溯、治”4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专项整治,对水域岸线管理范围内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加强河湖污染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综合整治重污染河湖及不达标河湖,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完善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联防联控。(区水利局、环保局牵头,区农业、畜牧、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等单位参与,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五、助力五项工程

(一)助力“四水同治”工程。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切入点,做好“四水同治”规划体系编制,全面开展国家节水行动,提升引黄供配水能力,加强地下水保护力度,加快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紧盯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全力推进概算投资5260万元的5个“区级自办项目建,打造城乡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水环境。按照“谋划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思路,深度谋划和推进一批重大项目,争取进入国家、省、市规划盘子。(区“四水同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水利、环保、农业、畜牧、林业、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等单位参与,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二)助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区2019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濮开环攻坚办〔2019〕14号)文件要求,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开展老旧城区和市场排水改造专项整治,推进村庄污水收集处理和农村改厕等工作,完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出水标准提高至地表水V类排放标准,产业集聚区园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92%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2019年4月底,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排查,10月底前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环境整治工作。(区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市政环卫局牵头,区水利、国土、农业、畜牧、经济发展、工信、财政、交通、卫生等单位参与,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三)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按照《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濮经开党办〔2018〕23号)要求,实施农村人居水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引进社会投资等方式,探索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广农村垃圾“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模式,推进农村河塘沟渠疏浚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垃圾围河围坑塘等农村水环境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污水处理实施统一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农办牵头,区环保、水利、规划建设、市政环卫等单位参与,各乡(镇、办)负责落实)

(四)助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按照《区2019年度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抓好“以水润城”工作,开展生态修复,改善人居环境。城区新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旧城区积极推进海绵化改造,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健全节水制度,推广节水技术,积极推动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区规划建设局牵头,区环保、市政环卫、水利、工信单位参与,各办事处负责落实)

(五)助力森林濮阳建设工程。按照森林濮阳生态建设规划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水域岸线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和国土绿化向高质量发展,实现河湖沿岸大幅增绿、“应绿尽绿”。2019年,完成国储林金堤河廊道绿化项目建设,金堤河新习镇段沿线造林绿化9公里3700亩。(区林业科技管理办公室牵头,区水利、国土等单位参与,新习镇负责落实)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河长制湖长制具体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水利行业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河湖管理队伍。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部门合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区工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重点任务,结合单位实际,统筹谋划好助力工程和专项行动。区河长办成员单位要围绕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的主要目标,落实工作职责,强化沟通协作,形成统一合力,组织实施、分类指导各乡(镇、办)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严格考核问责,压实各方责任。河长制工作已纳入全区年度综合考评和“五好”党(工)委考核,三级河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区级河长、区河长办讲综合运用明察暗访、“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方式,从“有名”“有实”两个方面,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督促河长和有关单位履职尽责。对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推诿扯皮、进度迟缓、没有完成任务的,严格问责。

(四)加大资金统筹,突出财政保障。各级要根据实际,与中期财政规划相结合,积极筹措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水安全建设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河湖环境治理保护,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加强联合执法,完善监管体系。积极整合区河长办成员单位执法力量,对重要水源地、河流、河段实施联合执法,解决涉河涉湖重大问题。探索建立“河长+警长”“河长+检长”“三员(联络员、巡查员、管理员)管理”等河湖管护模式,打通“最后一公里”。实施常态化暗查暗访,将河湖问题以“一乡一单”“一河一单”“一事一单”形式进行交办,注重抓早抓小。依托市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打造智慧水利,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实现快速联动处置、精细化管理。

(六)注重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区乡级河长、区乡级河长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宣传等职责,真正发挥参谋助手和牵头抓总作用。要强化能力建设,借助河南河长学院等培训平台,组织开展河长、河长制成员单位、河长制办公室等人员的教育培训,补齐业务短板,拓宽工作思路,筑牢理论基础交流实践经验,提升管理水平。

(七)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要充分借助电视、网络、广播、报刊等平台,推出一批有特色、接地气的叙事性报道,讲好推进河长湖长制先进事迹的典型故事。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为契机,积极开展“民间河长”“河小青”等主题活动。推动河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加强政策宣讲,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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