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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经开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规范调整乡村级河长工作体系的通知
王助镇、新习镇、胡村乡、昆吾办、皇甫办、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华安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幸福街道办事处筹备组:
由于区内区划和干部调整,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系列文件精神和区河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需要,现需各乡(镇、办)规范调整上报乡村级河长工作体系,2月14日前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乡村河长工作体系规范要求
1. 乡级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各1名;
2. 乡级河长若干名,结合辖区实际设置;
3. 村级河长由沿河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兼任;
4. 乡级河长制办公室主任1名,由水利站长或农服中心主任兼任;
5. 乡级水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队长1名,由团委负责人兼任;
6. 乡级社会监督员1名,自行设置;
7. 濮水河、濮上河等4条区级以上河流入河排放口监督管长若干名,涉及乡(镇、办)自行设置;
8. 乡级小微水体总河长由河长制乡级副总河长兼任,各小微水体村级河长由河长制村级河长兼任。
二、其他要求
请各乡(镇、办)结合辖区实际和附件1、附件2,规范调整乡村级河长工作体系,参照附件3格式,以正式文件上报1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联系人:焦蓉丽 联系电话:0393-6689636 邮箱:pykfqhzb@163.com
附 件:1. 金堤河等4条区级以上河流流经乡村表
2. 顺河沟等9条乡级沟渠流经表
3. XX乡(镇、办)关于规范调整乡村级河长工作体系的通知
附件1:
金堤河等4条区级以上河流流经乡(镇、办)表
序号 |
河流名称 |
流经县乡村 |
1 |
金堤河 |
经开区、濮阳县、工业园区、范县、台前县 |
新习镇、王助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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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姚庄、张庄、牛庄、小寨、道口、夹堤、徐堤口、刘堤口、南沙窝、宋堤、王庄、火厢头、花东、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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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总干渠 |
濮阳县、经开区、示范区、清丰县 |
新习镇、王助镇、皇甫办、华安办筹备组、胡村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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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张庄、李凌平、吉凌平、董凌平、马凌平、南新习、西新习、北新习、西别寨、后河、西李庄、东郭、西郭、闫堤、王助南、王助西、西郭寨、油坊、康湖、前漳消、后漳消、前皇甫、后皇甫、谷家庄、前范庄、辛庄、张堆、天阴、西王什、坟抬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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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濮水河 |
华龙区、经开区 |
濮水办筹备组、华安办筹备组、昆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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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漳消、后漳消、韩庄、胜拐、九甲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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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濮上河 |
经开区 |
华安办筹备组 |
||
安庄、韩庄 |
附件2:
顺河沟等9条乡级沟渠流经表
序号 |
河道名称 |
起止点 |
长度 (千米) |
流域面积(平方千米) |
流经乡(镇、办) |
流经行政村 (按起点至终点排序) |
|
起点 |
止点 |
||||||
1 |
顺河沟 |
胡村乡引黄入冀补淀总干渠顺河闸 |
清丰县马庄桥镇孟家界 |
6.1 |
30以下 |
|
|
2 |
豆固沟 |
胡村乡史豆固顺河沟 |
清丰县固城乡 |
3.5 |
30以下 |
|
|
3 |
赵北沟 |
王助镇引黄入冀补淀总干渠西郭寨 |
王助镇赵庄 |
3 |
30以下 |
|
|
4 |
白屯沟 |
王助镇白屯村 |
王助镇王助西进引黄入冀补淀总干渠 |
3.2 |
30以下 |
|
|
5 |
王堌碾沟 |
皇甫办赵北沟张庄 |
王助镇王堌碾 |
2.1 |
30以下 |
|
|
6 |
马张皇沟 |
皇甫办马辛庄 |
皇甫办前皇甫进引黄入冀补淀总干渠 |
4.5 |
30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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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金堤河沟 |
新习镇李凌平 |
新习镇(向西南)大韩 (向东北)火厢头 |
12.6 |
3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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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林头沟 |
新习镇西别寨 |
新习镇大韩 |
10 |
3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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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火厢头沟 |
新习镇后河 |
新习镇火厢头 |
3 |
3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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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XX乡(镇、办)关于规范调整乡村级河长工作体系的
通 知
各管区、各站所,各行政村:
由于区内区划和干部调整,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系列文件精神要求,现对乡村级河长调整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共3名)
1. 第一总河长:乡(镇、办)党(工)委书记
2. 总 河 长:乡(镇、办)乡镇长(主任)
3. 副 总 河长:乡(镇、办)分管副职
二、乡级河长(共X名)
4. 金堤河乡级河长:新习镇、王助镇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兼任。
5. 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总干渠乡级河长:新习镇、王助镇、皇甫办、华安办筹备组、胡村乡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兼任。
6. 濮水河乡级河长:昆吾办、华安办筹备组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兼任,濮水办筹备组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7. 濮上河乡级河长:华安办筹备组第一总河长或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兼任。
8. 顺河沟乡级河长:胡村乡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9. 豆固沟乡级河长:胡村乡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10. 赵北沟乡级河长:皇甫办副总河长、幸福办筹备组等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11. 白屯沟乡级河长:王助镇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12. 王堌碾沟乡级河长:幸福办筹备组等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13. 马张皇沟乡级河长:幸福办筹备组、皇甫办等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14. 金堤河沟乡级河长:新习镇、王助镇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15. 土林头沟乡级河长:新习镇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16. 火厢头沟乡级河长:新习镇班子成员或管区总支书记担任。
三、村级河长(共X名)
1. 金堤河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2. 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总干渠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3. 濮水河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4. 濮上河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5. 顺河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6. 豆固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7. 赵北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8. 白屯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9. 王堌碾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10. 马张皇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11. 金堤河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12. 土林头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13. 火厢头沟村级河长:流经起点至终点行政村支书或村主任
四、乡级河长办
明确设置乡级河长办,确定乡级河长制成员单位,设置乡级河长制办公室主任1名,由水利站长或农服中心主任兼任。
五、乡级水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
1名,由团委负责人兼任。
六、乡级社会监督员
1名,自行设置。
七、入河排放口监督管长
濮水河、濮上河等4条区级以上河流入河排放口监督管长若干名,涉及乡(镇、办)自行设置。
八、小微水体河长
根据《关于完善区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暨对区乡河渠坑塘等基础信息进行排查梳理的通知》(濮开河〔2020〕1号)文件精神,在第一次统计设立乡村小微水体河长的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情况重新设置。
1. 王助镇小微水体总河长:乡副总河长兼任
3. 新习镇小微水体总河长:由乡副总河长兼任
3. 胡村乡小微水体总河长:由乡副总河长兼任
4. 昆吾办小微水体总河长:由乡副总河长兼任
5. 皇甫办小微水体总河长:由乡副总河长兼任
6. 濮水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小微水体总河长:由乡副总河长兼任
7. 华安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小微水体总河长:由乡副总河长兼任
8. 幸福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小微水体总河长:由乡副总河长兼任
9. XX乡(镇、办)XX行政村小微水体村级河长:可由河长制村级河长兼任,不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单独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