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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5-26 来源: 点击量: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筹备组),区直各单位:

2021年10月22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开发区涉粮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12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区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4个方面13项30个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条意见建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多措并举推动问题整改

坚持把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作为对全区粮食安全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和“政治体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粮食安全“国之大者”的具体内涵,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以全面有效整改的实际成果作为检验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研究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定期听取进度汇报、开展专项督查、汇总整改成效。各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涉粮主管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粮食企业认真履行具体责任,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压实、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整改。认真对照问题,对标对表主动作为,切实增强抓好问题整改的政治性、专业性和精准性,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高效快速抓整改、细化举措抓整改。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细化进度安排、量化整改目标、实化整改措施,做到了问题清单化、整改精准化、过程精细化、责任明确化、工作高效化,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见底清零的决心立即改、全面改、彻底改,确保所有问题在整改时限内销号清零。

(三)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标本兼治,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融入党风廉政建设,坚决从根本上铲除问题滋生的土壤。按照“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健全了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国资监管、财务内控、粮油仓储、安全生产、粮食购销等方面管理制度20余项,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总结分析粮食购销领域典型案件成因,切实增强粮食安全风险意识、依法管粮、治粮意识,把惩治震慑、监督约束、教育引导贯穿起来,引导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有底线,推动了整改机制常态长效。

(四)坚持统筹推进,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监督,把整改动员、整改推进、整改完成三个环节重点任务纳入了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对问题整改进行部署督导,采取查资料、听汇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以有效监督促进有效整改。实行了严格的清单管理和台账制度,区纪工委、巡察办每周一督导、每周一汇总,及时协调调度,对整改任务实行“挂账销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了问题整改及时、销号彻底。实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始终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采取通报批评、领导约谈等方式予以严肃处理,以铁的纪律、严的作风确保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深查细改,全力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见效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3项3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8个,持续推进2个;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0余项,开展专项检查2次;通报批评4人,约谈3人。

(一)针对巡察反馈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方面的问题。

1. 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有力。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学习不深入,对新时代总体粮食安全观认识存在偏差,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纳入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粮食安全工作重要文件,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坚持以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为指导,不断增强国家粮食安全意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解决好吃饭问题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的政治嘱托,站位“国之大者”的高度,坚持新时代粮食安全观,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切实保障区域粮食安全。二是各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及企业深入学习贯彻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有关要求和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涉粮政策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市委、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凝聚思想共识、夯实主体责任,聚焦问题抓整改、针对难点抓突破,高标准、严要求、保进度推进整改落实,以全面有效整改的实际成果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全面提升了依法管粮管储水平,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

(2)对政府储备粮“压舱石”作用认识不到位,区级粮食储备工作推进乏力。开发区应建立区级粮食储备1.219万吨,但目前仅出台了相关文件,并未实际建立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月14日召开的区管委会第四次主任办公会上,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梅兴秦专题研究了粮食储备问题;区粮食局对建立1.219万吨区级粮食储备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研究制定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建立区级地方粮食储备的通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对区级储备粮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资金落实等问题进行了明确。二是各涉粮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区级粮食储备,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区粮食局按照上级要求核算了粮食储备规模,与农发行就建立地方粮食储备资金贷款有关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

完成情况:未到时间节点并正在推进。

(3)未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区党工委、管委会执行涉粮法规制度不力,在支持粮食储备、稳定粮食市场方面措施不足,粮食风险基金制度至今未建立。

整改成效:一是为保护粮食生产,强化地方储备粮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及时研究制定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二是区财政建立3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纳入了财政预算,按照“粮食安全、规范管理、绩效评价、跟踪监督”原则,切实加强区级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

(4)项目建设推动力度不够,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项目推进专班,定期召开项目推进会。二是对涉粮资金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项目资金已按照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拨付到位。三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王什、靳寨粮油分公司2个仓房项目主体建设已完成,正在进行工程扫尾。

完成情况:已完成。

3. 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力,未形成监管合力。

(5)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统筹作用发挥不充分,区级层面未有效建立涉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致使涉粮部门整体工作合力不强,监管粮食购销和粮食市场流通领域协同执法、统筹检查、联合调研、联合惩戒有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了开发区最低收购价粮食常态化协调会商机制,成立了最低收购价粮食常态化协调会商领导小组和巡查监管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日常管理,协调中储粮、农发行等单位协同加强对政策性粮食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切实做到对辖区内的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全面监管。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政策性粮食日常管理和依法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了涉粮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增强了涉粮部门整体工作合力,加强了国家政策性粮食日常管理和依法监管,提升了对粮食购销和粮食市场流通领域协同执法、统筹检查、联合调研、联合惩戒能力,严格落实监督检查主体责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针对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职存在差距方面问题

1. 工作推动乏力。

(6)涉粮政策研究不透,工作被动应付。针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制度文件,区粮食局存在“以会代学”现象,理解不深不透。区粮食局主要领导工作主动性不强,向区领导主动汇报少,与涉粮部门主动联系沟通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区粮食部门进一步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增强党性锻炼,严格纪律要求,增强工作主动性,强化争先创优意识,提高工作标准。二是粮食部门制订了学习计划,深入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涉粮政策法规,及时跟进学习新出台的涉粮制度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深刻领会,认真研究,结合区情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上级政策规定、重大部署在开发区落细落地。三是区粮食部门主动定期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粮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工作开展。同时,加强与其他涉粮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7)工作不实。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存在为应付检查而虚造文件的情况。如出台的“亮剑2021”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直接套用省、市方案,与区情不符。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责任追究,对落实责任制考核中工作不实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结合当前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时,紧密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坚决杜绝发生直接套用上级文件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2. 区粮食局行业监管不力。

(8)人员力量薄弱。区粮食局仅有正式人员5名,未设置相关业务股室,也未按豫办〔2020〕14号文件要求组建粮食执法队伍,仅对人员进行简单分工,监督检查人员无编无证上岗问题突出。

整改成效:一是区粮食局内部调整充实了监督检查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与市粮食物和资储备局沟通,移交涉粮问题线索。二是结合开发区机构改革实际,统筹解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编制问题,健全监督检查、储备管理、政策法规等业务股室,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增加粮食执法编制人员,提升粮食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

(9)对非国有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失监失管。个体粮食经营者未纳入监管范围,27家私营粮食经营企业未依法备案,未依法对全区粮食经营者建立粮食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企业信用状况无据可查。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区非国有粮食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开展了排查,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将辖区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切实加强储粮质量监管,对全区11家粮食企业、24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粮食质量扦样检验。二是依法督促符合备案条件的10家粮食企业进行了收购备案,开展了粮食质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建立信用档案,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和粮食质量调查频次,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0)涉粮制度执行不严格。未按照国粮执法〔2021〕85号文件要求建立巡查机制,未做到牵头对辖区内的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

整改成效:一是建立了开发区最低收购价粮食常态化协调会商机制,成立了开发区最低收购价粮食巡查监管办公室,切实加强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日常管理,协调中储粮、农发行等单位协同抓好政策性粮食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管。二是与中储粮濮阳直属库、农发行进行了沟通联系,按照巡查监管办职责,坚持每月联合对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巡查一遍,对有出入库任务的收储库点储粮仓房加大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处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

3. 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涉粮工作被动应付。

(11)认识存在偏差,工作主动性不足。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部分人员片面认为粮食安全是粮食部门的事,涉粮工作与其关系不大。且自强检计量器具取消收费之后,开展检查积极性不高。有的监管人员涉粮业务技能不熟,发现问题能力差,进三年来未办理过一起涉粮案件。

整改成效:一是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将涉粮政策法规学习纳入了年度学习计划,在原有例会、专题会议会前学习的基础上持续抓好落实,形成常态化学习制度;1月21日,组织开展了“零容忍”涉粮问题专题学习,从思想上提高了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市场监管领域涉粮工作重要性,增强了涉粮日常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二是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夜校”大学习大讨论相结合、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做到知行合一,入心入脑;邀请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专家讲解了行政执法办案技能,全面提升了对市场监管领域涉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能力。三是加强食品安全、计量器具等涉粮法律法规知识的业务学习,指导涉粮业务的具体实践;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有效性,对应检未检计量器具和粮食储存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该立案查处的及时立案查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

(12)履行涉粮职责漏洞大。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未按规定对区粮食局下属三家分公司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日常抽查监管空白。对辖区内个体粮食经营者工商登记不严、底数不清,其计量器具和压级压价行为未进行过检查。

整改成效: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了涉粮计量器具定期检验专题会议,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粮食收购在用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周密部署,压实责任。督促涉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涉粮企业建立责任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彻底摸清辖区涉粮企业、商户底数,认真排查压级压价问题,对涉粮企业在用计量器具采取“拉网式”全面排查,共排查涉粮企业库点35家(个体24家、企业11家),涉粮计量器具35台,积极协调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中心对30家涉粮企业库点完成检定计量器具32台,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剩余5家涉粮企业库点,3家营业执照已注销,2家实地核查无办公场所、无计量器具、未开展业务。三是加强宣传,做好协调。利用多种媒体方式及时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知晓度,进一步扩大计量社会影响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4. 区财政局落实涉粮资金不到位、资产监管乏力。

(13)对涉粮工作重视不够。对相关涉粮政策了解不清,在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存在不足。2018年以来仅对涉粮专项资金下发拨付,未对涉粮资金、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区财政局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讲话精神纳入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涉粮政策集中学习,学懂弄通涉粮政策,以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能力。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施全面绩效管理,确保涉粮资金用在实处;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绩效监控主体责任,确保了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涉粮资金、项目进行重点监控,监控结果合理应用,切实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降低了资金运行成本。

完成情况:已完成。

(14)涉粮国资监管不力。未切实履行好涉粮国有资产监管应尽职责,致使问题多发,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整改成效:一是对全区国有资产特别是涉粮国有资产开展清查,摸清国有资产底数,纳入国有资产系统管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筹备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科,加强对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对涉粮国有资产进行督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国有粮食企业执行政策法规不力

1. 常态化管理不到位,粮食储备安全存在风险隐患。

(15)粮食仓储存在火灾安全隐患。消防器材少,且存在超期未检现象。如王什分公司仅有灭火器2个,且均已超过有效期;消防水池形同虚设。王什、新习分公司消防水池容积小,靳寨分公司消防水池未存水。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王什分公司新购置灭火器6个,并对原有灭火器进行了检验,确保了所有灭火器处于正常状态,切实满足库区消防应急需要。三是新习分公司新购置了手推式灭火器2台、消防水袋2盘、20吨消防水罐1个,并足量储水,确保了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四是靳寨分公司对原消防水池进行了拆除,新购置了20吨消防水罐1个,并足量储水,确保了紧急情况下正常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

(16)粮食储存超期问题突出。《中央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规定,长江以北地区小麦储存年限为3—5年。2020—2021年,三家分公司共有1.19万吨小麦储存超过5年,未执行向中储粮濮阳直属库预警提醒制度,粮食储粮安全有风险。

整改成效:按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要求,建立了预警提醒机制,督促企业及时向中储粮濮阳直属库报送提醒函,由中储粮濮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扦样开展质量检测,及时挂拍出库,确保了不出现超期存粮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

(17)对存储粮质量常规检验频次不达标。按照规定,每年对存储粮质量的常规检验不少于2次,但新习分公司2020年只检验1次,王什分公司2019年未进行检验。

(18)粮食质量检测不规范。在粮食质量检测中,存在分公司把库存小麦样品邮寄到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情况,本应由检测机构现场扦样却自已“代劳”,粮食品质检测真实性难以保证。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协调中储粮规范储粮质量常规检验频次。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粮油安全储存守则》《粮油质量管理办法》规定要求,认真执行现场扦样制度,主动配合中储粮濮阳直属库有限公司指定第三方现场扦取样品,定期开展储粮质量检验,杜绝企业自己扦样邮寄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

(19)人员设备成摆设。查阅保管员信息卡发现,有的1960年出生已退休六年的女同志仍作为仓库责任人“坚守岗位”。新习分公司仓库内温度湿度计长期不显示,形同虚设。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企业修订完善了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加强仓储资料的日常管理。二是企业及时更新了薄卡信息,及时更换了损毁的温湿度计、照明灯等有关设施设备。三是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此类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查漏补缺,做到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完成情况:已完成。

2. 粮食储存损耗异常严重。

(20)2020年王什分公司销售最低价收购小麦时,1、2、5号仓严重超出自然损耗率0.2%的规定。损耗共计26.79吨,折合人民币6.4万元,其公司未查找原因,也未上报情况,从保管费中向中储粮列支赔款,职工利益受损害。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王什分公司对照粮食出入库凭证及检验报告相关指标,分仓精准计算损耗,查明了粮食损耗主要原因是水分减量、杂质减量和自然损耗。二是督促企业加强收购、储存、出库环节管理,落实粮食减损措施,杜绝储粮异常损耗。

完成情况:已完成。

3. 执行制度不严格。

(21)保管、化验人员无证上岗问题突出。三家分公司共有在岗仓库保管、化验人员19人,仅12人有上岗资格证,且均已过期。

整改成效:一是对粮食企业职工保管员、检化验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无证或证件过期情况详细登记。二是举办了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培训班,邀请河南濮阳国家粮食储备库赵国强主任围绕粮油保管、质量检验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物操作进行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三是积极与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对接沟通,督促企业仓储保管及检化验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和粮油保管、检化验资格证考试,争取人人持证上岗。

完成情况:已完成。

(22)机械设备管理不规范,造成资源浪费。2019年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配套机械设备33台,价值109.28万元,设备均露天存放,有的已锈迹斑斑,且有20台设备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企业修订完善《粮油仓储管理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二是督促企业维修改造了机械存放罩棚,对机械设备全部入库管理。三是督促企业加强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定期加强机械设备管护保养。

完成情况:已完成。

(23)计量器具超期未检。新习、王什、靳寨3家分公司的粮食称重地磅,检定有效期至2021年6月21日。10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1月5日巡察组走访发现,分公司仍无动于衷。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企业及时检验计量器具,王什分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对电子汽车衡完成校验,靳寨分公司于1月17日对电子汽车衡完成校验,新习分公司于2月10日对电子汽车衡完成校验。二是严格落实计量器具定期检验制度,确保器具计量准确,反应灵敏。

完成情况:已完成。

(24)纠治问题走形式。如个别仓储设施门窗密闭不严、库区施工未设置警戒线、熏蒸作业有关记录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出现,常改常犯。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企业修订完善了《仓储管理制度》,对日常管理频发问题全面排查。二是督促企业对仓储设施门窗进行了密闭处理、库区施工设置了警戒线。三是对熏蒸作业有关记录手续、账薄卡填写不规范等情况进行了规范整理。四是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仓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日常仓储管理,确保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

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全面从严治党治粮不力,重点领域管控不严

1.“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25)区粮食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系统管理意识淡薄,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日常教育及管理抓得不严,未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粮食部门无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执纪乏力,对领导班子及国有企业日常监督缺失。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区粮食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增强了主体责任意识,与各分公司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完善制定了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三重一大”等规章制度19项,加强了对基层企业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强化纪检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设立了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积极与区纪工委相关科室沟通联系,听取专业人员指导,加强纪检业务学习,切实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了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和内控机制,企业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20项,并强化制度落实,切实做到了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靠纪律约束,全面提升了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 国有企业监管缺失。区粮食局自身要求不严,对下属公司监管乏力。分公司个别领导纪法意识淡薄,违规在国有土地上自主建仓、合作经营等问题突出,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26)违规在国有土地上自主建仓。2013年,区粮油购销公司、靳寨分公司与乙方签订仓房建设协议。约定乙方在国有划拨地上建设仓房,保管费收益二八分成,乙方占八。个别公司领导既是甲方代表者,又是乙方经营者,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约定期限30年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乙方未经政府批准,在国有划拨地上自主建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相关规定。2016年,新习分公司与乙方签订协议,约定内容均与靳寨仓房建设协议相同,名为借鉴靳寨“先进经验”,实则职工利益再次受损。

整改成效:一是区粮食局召开专题会研究集资建仓问题,督促企业查找建仓政策依据,理清建仓背景原因。二是依据《合同法》等法规政策,督促新习分公司终止了2016年2月16日原建仓协议,2021年10月31日重新签订协议,对建仓合同进一步规范,个人投资所建仓房权属归新习分公司所有。督促靳寨分公司制定了整改方案,终止了原建仓协议,重新签订了建仓协议,所建仓房权属收归靳寨分公司所有,建仓投资额进行评估确定,由靳寨分公司还本付息(应计利息不超过10年)。三是建立了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内控机制,完善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加大了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靠纪律约束,全面提升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水平。四是区纪工委对企业自主建仓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

(27)违规在国有土地上搞开发建设。2014年2月,区粮油购销公司与乙方签订合同,约定提供下属王助(靳寨)分公司临街土地2.63亩与乙方合作开发,甲方收取乙方50万元,乙方可任意在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合同期限50年。乙方建设了三层房,仅一层就有12间门面房。土地法规定形同虚设,国有资产流失。

整改成效:一是区纪工委对合作经营问题正在开展调查。二是向律师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与投资建设方进行多次交涉,对合作协议进一步规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三是增强法纪观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和内控机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完成情况:未完成。

3.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2017年12月,区党工委巡察组对区粮食局进行巡察,反馈4个方面17个问题。目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项。

(28)区粮食局班子整改主体责任扛的不牢,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回避矛盾。如下属粮油购销分公司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违规处置土地房屋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粮食局研究制定了《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基层企业财务和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二是督促各分公司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控。三是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统计,做到底数清、资产明。

完成情况:已完成。

(29)党建工作缺失。区粮食局没有党支部,组织关系隶属于农业园区党支部。靳寨分公司无党员,王什、新习分公司未开展过组织活动。

整改成效:一是区粮食局召开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督促基层企业加强与所在乡(镇)党委沟通联系,协调王助镇党委专题会议研究了靳寨分公司党建工作,向靳寨分公司委派了党建指导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三是督促王什、新习、靳寨三家分公司设置了专门党建活动室,巩固了党建活动阵地,积极开展党内组织活动,基层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为全区管党治粮高质量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30)未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整改工作不持续。如,民主集中制仍然执行不到位。目前,局机关重大事项未形成班子会议记录。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建立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制度。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了专人对重要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进行专题记录。三是召开了专题推进会,持续加大巡察整改力度,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确保问题清零不反弹。

完成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开发区将按照市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继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集中整改成果的基础上,做到整改力度不减弱、整改措施再加强,认真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将问题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持续推动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着力推动全区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粮食安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提升站位,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守好“国之大者”,把涉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整改措施上再加强、在整改进度上再提速,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面按时完成。

(二)创新举措,全面巩固整改成效。以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积极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围绕“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战略,扎实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建设,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强化对干部职工的党性教育,加强理论武装,锤炼过硬本领,持续深化整改学习成效。

(三)强化督导,持续加强后续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将阶段性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抓牢抓实后续整改工作,确保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质量不变。对于整改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处理、立即整改;对照问题整改台账,及时查漏补缺,不回避、不遮丑、不护短,确保整改问题条条有整改,整改措施件件有成效,以巡察整改高质量促进管党治粮高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 7771858

邮政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路440号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kfqxczgbgs@163.com




中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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