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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
豫政〔2022〕32号
现将《高质量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13日
一、总体要求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数据全面覆盖、应用领域广泛、监管有力有效的社会信用体系,信用监管全面融入现代化治理体系,知信、用信、守信的市场规则意识和社会信用意识普遍增强。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实现全过程闭环运行。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信用监管机制覆盖主要领域,市场和行业信用监管精准化水平显著提升,信用在提升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基础支撑作用显著增强。
——全社会诚信氛围更加浓厚。诚信普及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圈、进乡村、进家庭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覆盖政府、企业、社会、学校的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大格局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媒体宣传影响力显著提升,黄河文化和中原文化诚信元素得到充分挖掘,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
(一)全面提升政务诚信水平。
2.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化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统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督促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和会议纪要批复文件承诺事项,严禁以政府换届、机构改革、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新官不理旧账”。建立省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受理平台,持续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披露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开展政务诚信监测,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价反馈机制,及时处置政府失信问题和舆情,经核实后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法院、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配合)
(二)打造一流金融信用生态。
2.拓展多元化融资增信模式。构建多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发挥中原再担保集团的龙头引领作用,健全市、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征信信息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合理提高对科创、普惠、绿色、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重大项目建设的担保放大倍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信用状况合理放宽涉农资产抵(质)押物范围,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拓展“保险 期货”覆盖品种和范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配合)
4.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严格对照注册制改革要求,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和公开发行债券企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全面记录资本市场各参与主体信用信息,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并拓展部门间共享范围。探索资本市场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开展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失信行为警示教育。加强保荐机构、承销机构信用管理,督促会计师、律师、资信评级、资产评估等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责任单位:河南证监局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司法厅配合)
(三)优化科技创新诚信环境。
2.培育创新主体诚信意识。将科研诚信纳入从事科研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日常教育管理内容,推动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开展诚信教育,鼓励科研人员主动作出诚信承诺。推动“智慧岛”、中试基地、双创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研院所等科创载体探索信用管理新模式,营造诚实守信的科研创新生态。(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
(四)加强生产流通领域信用建设。
2.加强供应链信用管理。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健全供应链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商务、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和机构之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对供应链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披露和共享,做好供应链风险管控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
4.深化“信用交通省”建设。围绕“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出租车等重点,探索建立信用动态评价制度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网约车、货车超限超载等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内信用承诺制度,引导企业作出自律型信用承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五)加强就业和收入分配领域信用建设。
2.惩戒劳动用工违法失信行为。开展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健全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以劳动保障信用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对用人单位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强劳动合同履行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加大对恶意欠薪、非法用工等侵犯职工劳动权益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规范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4.健全社会保障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建立社保漏缴、欠缴、少缴日常监测体系。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管理、退出等环节的信用管理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核确认程序,完善保障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保险待遇、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建立慈善组织活动异常名录,防治诈捐、骗捐,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
1.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取消组织评审等环节。对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承诺制 标准地”模式,将不履行承诺的企业和项目依法记入信用记录。加强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建立投资项目监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加强对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将信用查询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项目违约失信风险。(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3.拓展“消费 信用”应用场景。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租赁等行业企业合作拓展“信用 消费”场景,基于消费者信用状况提供差异化商业折扣、减免租金押金等优惠。支持商业银行、保险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多维度挖掘信用数据,提高消费信贷风险控制和授信决策技术能力。开展消费金融首贷拓展专项行动,为信用状况良好的新市民、农村居民提供低成本、便利化的消费信贷服务,满足“征信白户”“无贷户”的合理消费金融需求。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加强健身娱乐、美容美发等行业预付费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电商恶意刷单、恶意评价等违法失信行为。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建设,将消费者投诉信息纳入景区、涉旅文物单位、文艺院团、旅行社、导游等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消费体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配合)
(七)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2.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信用承诺和信用评价制度,开展覆盖医疗卫生全行业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信用记录、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和积分管理制度,健全医保基金违法失信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在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探索实施“信易医”便民措施,选取医院和诊疗项目分批开展试点,采用医保电子凭证和预授权扣款等模式,提供“信用 先医后付”“零等待支付”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医保局)
4.加强家政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家政信用记录“可追溯、可查询、可评价”。引导家政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重点对保洁、母婴护理类家政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建立消费者服务评价标准和评价信息归集机制。(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6.加强中介服务市场信用建设。重点加强公证、仲裁、律师、会计、担保、鉴证、检验、检测、评估、认证、代理、经纪等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信用分类管理,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中介组织执业行为。(责任单位:省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加强自然资源信用监管。加快推进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全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全过程管理,扩展提升信用评价、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等功能,支撑土地、矿业权、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等行业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系统对自然资源领域失信主体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提高违法失信成本。(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3.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信用建设一体化工程。推动沿黄九省(区)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息共享共用,建立跨区域联合信用监管机制。探索将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纳入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计量范围,在排污权初始分配和跨省(区)交易中参考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提高生态环境违法失信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
1.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加强进出口企业信用建设,根据外贸企业信用状况实行差别化通关政策,培育一批海关高级认证企业,助力其享受优先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及备案、业务现场报关单修改及撤销、进出口货物查验及检疫等通关便利和优惠政策。加强进出口贸易企业信用风险监测,对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主动进行信用修复。用好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有效化解信用风险。(责任单位:郑州海关、省商务厅、河南银保监局、省税务局)
3.高标准对接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和开放信用制度。支持郑州、洛阳等城市加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城市信用联盟,在信用法律制度研讨、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信用服务机构跨国合作方面加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积极运用各国营商指南、经贸与投资环境报告等信息工具,帮助企业应对潜在的政治经济安全和国际经营风险。(责任单位:省商务厅、郑州海关、省发展改革委)
1.传承中原诚信美德。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诚信元素,打造具有高度辨识度和影响力的“豫”字号诚信文化品牌。推动文创企业、文化团体以中原诚信人物、诚信故事为核心内容,以互联网、自媒体为主要载体,培育创意诚信文化新业态,增强诚信文化渗透力和感召力。(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3.深化互联网诚信建设。广泛开展网络诚信宣传引导,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和平台完善内部诚信规范和机制,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持续开展互联网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加强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集中专项治理,营造依法办网、诚信用网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
三、实施信用基础支撑强化工程
(二)强化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支撑。迭代升级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网站基础设施,加强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 监管”系统及行业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实现信用信息自动归集、信用评价自动生成、监管措施自动匹配。强化信用数据挖掘和多维关联分析能力,制定完善信用报告模板、信用评价模型、信用分级分类标准、信用奖惩措施清单和信用预警规则,在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等领域提供通用性和个性化相结合的场景化信用服务。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支撑“信易贷”、供应链金融等创新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配合)
(四)强化信用监管机制支撑。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制定格式规范的信用承诺书,鼓励市场主体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依托政府网站、信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等级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提高信用关联率和监管抽查精准性,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完善守信激励措施,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监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方面为诚实守信主体提供便利。编制出台我省失信惩戒措施地方补充清单,完善失信惩戒运行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修复方式和程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加强实施保障
(二)强化监督落实。健全评价督导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结合信用河南建设重点任务优化调整营商环境评价、法治河南(法治政府)考核等指标体系。各地要加强对信用平台建设运维、课题研究、宣传教育培训、市场培育等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保障。
(四)坚持稳慎适度。依法依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整理与披露查询、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工作。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确保过惩相当。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使用权限和程序,健全信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及处置机制。加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