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14日,经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
会议集中学习了《论党的自我革命》,逐章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
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核心要义、规范要求,真正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明廉洁纪律,秉公用权、为政清廉。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公道正派,严把公私界限,有权不擅权、用权不任性。要积极践行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与商交往处之有道、保持有度。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始终在严管中彰显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厚爱。要严肃查处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持续营造严的氛围。严守群众纪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群众需要作为思考问题、谋划项目、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带头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为群众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要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学用贯通、以学促干、知行合一。各级领导干部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目标任务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要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干,抓好经济运行、制造业倍增、安全生产、抗旱保秋等当前重点工作,冲刺半个月,奋力实现“双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