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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微服务”承诺事项

时间:2024-09-13 来源: 点击量:

  1. 项目准入一次性告知。在项目决策咨询服务时,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告知,指导建设项目合法合规、高效快速推进。

  2. 全过程跟踪帮扶。对已通过“决策咨询服务”的建设项目,明确专人负责,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试生产、竣工验收以及首次取证进行全过程跟进帮扶。

  3. 包容审慎指导项目建设。对于未通过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进行土方作业、地面平整和硬化、围墙围挡建设等不涉及项目实质性建设的情形,不判定为“未批先建”。

  4. 推行提醒服务。对许可证即将到期企业,提前6个月进行提醒,一次性告知其最新政策要求。对试生产(试运行)即将到期企业,主动超前提醒,服务企业许可证办理。

  5. 开展“问需于企”行动。定期走访辖区企业,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征求意见建议,帮助解决经营发展中的安全管理问题。

  6. 聘请专家为企业把脉会诊。聘请专家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找出问题“症结”,精准开具“药方”,为企业补齐“短板”。

  7. 举办安全应急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手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业务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一线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8. 推进按计划开展执法。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清单,明确一般检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检查内容、检查频次等内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准随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

  9. 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濮阳市应急管理局首批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10. 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信息。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风险提示信息和防范知识,指导群众企业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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