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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利企·微服务】区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领域承诺事项清单
一、政府采购活动“一网通办”。市场主体参与经开区管委会采购活动的,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程线上办理,采购人、供应商等采购活动主体“零跑腿”。
二、政府采购信息全公开。全过程公开项目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行政处罚信息等政府采购信息;
三、提供便捷的合同融资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线上申请、货款审批、货款发放、放款及还款进度查询、后续评价等一站式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效供应商信贷投放、降低贷款成本,将更多金融“活水”精准引向中小企业。
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20%。
五、支持绿色发展。各预算单位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六、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在全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取消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承诺函,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明确应承诺事项及违背承诺的责任追究措施;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以保函代替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
七、持续运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度。参加经开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规定格式的声明函,即可代替参加政府采购资格证明材料,切实减轻了供应商负担。